北京企业哪些社保缴纳是不对的?

北京企业哪些社保缴纳是不对的?

时间:2019-09-07 11:22:36
摘要:

北京企业哪些社保缴纳是不对的?1.北京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2.北京企业为员工低缴社保费用3.北京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企业职工社保按照规定是应该由企业每月按时为员工缴纳,而社保费用也是由企业与职工个人两者共同承担,但是在现实中还是有小部分用工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办事,有些企业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企业社保缴费,下面【12333社保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企业在办理社保缴费中有哪些做法是不可取的?

北京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在现实用工中有小部分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或者是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还有单位还会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签订承诺书这些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一但出现事故,企业也是走不掉的,一样要负责任。所以倒不如踏踏实实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北京企业为员工低缴社保费用

有些企业它有为你缴纳社保,但是缴纳社保的城市与你工作的城市不一样,因为每个城市的社保基数不同,有些个别企业为了省而帮企业缴纳别的城市的社保,其实这个是什么影响到员工享受社保待遇的,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北京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一些单位不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规定用工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后三十天之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还有员工在试用期内也是有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所以企业一定要按照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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