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提供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条件及流程

北京生育保险-提供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条件及流程

时间:2019-08-16 16:21:04
摘要:

北京生育保险-提供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条件及流程。1.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资料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5.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6.北京计划生育产假规定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于2005年7月1日正式执行,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北京用人单位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提供可靠法律依据。本规定对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报销范围及不予支付项目等事项都做了详细说明,以便大家了解北京生育保险政策。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 1、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简单而言就是计划内生育。
  2. 2、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符合下来条件之一:
    1. a、自2012年1月1日起,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2. b、自2012年1月1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 c、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 1、生育津贴;
  2. 2、生育医疗费用;
  3.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它费用。

北京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1. 1、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3. 3、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 6、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7. 7、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资料

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生育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1.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 3、收费票据;
  4.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 5、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6. 6、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7. 7、结婚证复印件;
  8.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10.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备注】:一般出院时候直接办理现场结算。如出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情形则必须办理手工报销,需提供上述资料。

产检费用报销材料

  1.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 3、收费票据;
  4. 4、处方底方;
  5.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备注】:办理手工报销时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材料

  1.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 3、收费票据;
  4.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 7、急诊证明(提供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诊断证明书、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病历、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8. 8、结婚证复印件;
  9.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备注】:办理手工报销时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后应及时支付给参保人员。
  2. 2、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 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报销3000元,二级医院报销2900元,一级医院报销2700元;
  2. 2、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报销3300元,二级医院报销3200元,一级医院报销3000元。

北京计划生育产假规定

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北京企业生育保险参保人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女职员而言其最关心的就是产假天数的多少以及产假工资有多少。本文将为您详细讲述北京产假及产假工资相关规定。

正常生育产假:9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增加30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备注】:产假期间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北京产假工资规定

按照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其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北京陪产假规定

按照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案例分析

黄女士,26岁,北京某企业职员,生育第一胎。现已怀孕6个月,每月工资6000元,但对于北京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不是很了解。她想知道现行北京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分析】(以下分析,仅供参考)

  1. 首先黄女士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北京生育保险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计划内生育,二是连续缴存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根据黄女士的描述,黄女士显然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 第二,根据跪地,北京企业职员正常产假为98天,但黄女士26岁,属于晚育,所以可以增加30天产假。因不知道其是否生育多胞胎,是否可以增加额度产假,所以黄女士最低可休128天产假,计算公式:98+30=128天。
  3. 第三、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女职员生育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也是其产假工资。计算公示如下:产假工资=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所以黄女士可以领取生育金额=6000/30X128=25600元。所以黄女士至少可领取25600元产假工资。
标签: